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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8章 古董

  這也是他們的常見打扮之一。

  上一輩子,吳應成剛開始也沒有搞明白,他們也是漢人,為什麼會有這麼奇怪的帽子,弄得不倫不類的。

  後來問人才知道,高嶺鄉做為戰亂時的避難地,人口十分混雜,有這個族的人,也有那個族的人,剛開始逃難到此時,都是以村子為單位居住。

  後來,各個村子的文化相互對撞,人員相互通婚,最後弄得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個什麼族,最後幹脆就從了漢族,做了漢族人。

  但一些傳統服飾文化,仍有一定保留,這帽子就是其中一個,還有就是他們男子,也喜歡帶耳環,不是那種金閃閃的,而是獸牙什麼的。

  所以,吳應成在收席子時,見着這種打扮的人,都會把價格給他們相對合理一些,條件也會放的寬一些,算是廣結善緣,也算是無奸不商。

  高嶺鄉,家在高嶺,鄉卻在山腳,一路往上,遠遠近近的村落,像是一座座小城,掩映在百尺的大樹之間,藏在巨大的山石之後,給人一種回到古代的感覺。

  藏王寨是比較古老的寨子,也是比較古老的村子,村名同寨名,也叫藏王村,算是高嶺鄉比較大的村子了。

  村子旁邊有一個自然形成堰塞湖,藏王寨就建在旁邊的緩坡處,在遠處的幾個山坡上,還有兩個類似的寨子,寨門都朝藏王寨開着,有點以它馬首是瞻的意思。

  寨子挨着河的幾家,房下都是成人環抱的石柱,經過千百年的侵蝕,依然挺立,水中倒映着它堅強的身影,代表了這個村子人的驕傲和堅持。

  他們的堅持很簡單,客人來了,男喝三碗雄黃酒,女喝一碗竹葉清,喝得了情上加情,喝不了,對不起,縣長也進不去。

  生人來了,男扳七寸手,女對三步棋,勝了,有冤伸冤,有仇報仇,有人找人,輸了,對不起,這犢子咱們村還護定了。

  相傳,當年唐明皇藏于此時,面對數千的追兵,當年的村長也堅持着自己的原則,要跟對方的首領扳腕子。

  結果對方看不起他一個山野村民,便讓一個副将來跟他扳,結果沒有扳過,這位村長硬是憑着一個村和唐明皇帶來的那些殘兵敗将,跟對方數千精兵幹了三天三夜。

  最後劍南道的節度使來了,這位村長一身的血,還是要跟别方扳,他受了傷,又三天三夜沒合眼,結果可想而知。

  這才讓這節度使大人進了村子,拜見唐明皇這個被吓得幾夜沒睡好的皇帝。

  自此這個村子也被更名為了藏王村,而這個村長也成為唐朝時的一個民間英雄。

  隻是吳應成對于人名一直不擅長記憶,也沒記住這位村長的名字。

  不過那過見證過他和節度使大人扳腕子的石桌,卻一直被放在大寨的祠堂裡,當聖物一樣供着。

  也不知道那玩藝能不能買上?

  想到這裡,吳應成不禁有些期待了。

  當然,也隻能這麼一想罷了。

  這東西早在幾年前,就被縣文物局定性為文物了。

  就算村裡人肯賣,他也不敢買,那不是跟着政府對着幹嗎?

  這才不會做這種傻事呢。

  不過,酒對于吳應成還是沒多大問題的,三碗喝下去,隻覺得頭有點暈而已,說話思考還是挺正常的。

  喝這酒其實是為了來人好,這裡山林密布、瘴氣甚濃,蟲蛇遠遠比他所在的高岩鄉要多,有了這雄黃酒,可以避免毒蛇。

  可剩下兩個人,表現就大不一樣了。

  吳應春二病又犯了,喝了三碗不夠,還要喝三碗,說什麼他比别人重一倍,酒也得多喝一倍,惹得幾個女子格格笑得不停。

  唐永寶畢竟年紀小,跟着吳應成之前,家裡窮得連鹽都吃不起,更不說喝酒,一碗下去,就有點暈了。

  吳應成隻得安慰他,不行就留在村子裡外面等,結果這小子牛脾氣上來了,一下喝了兩碗,雖然醉了,可還是被村裡人認可了,直接給擡了進去。

  前一世,吳應成倒也來過這寨子,可那都是開發之後了,村子裡的人,大都去了新建的社區裡,隻留下一些人看管着他們的祖業,但不是居民,而是工作人員。

  來了能看見的,也是修整後的古磚現瓦,清時大柱現代檀,根本看不到現在這樣的面貌。

  隻見整個院子比他想像的還要大,整個院子呈長條形分布,與大門正對的,便是村裡的宗祠,旁邊開始,就是寬寬的垓垟,村長就住在第一家。

  對了,他們這裡的村長,不比他所在的高岩鄉,基本是十年左右一換,他這裡是一旦上去了,基本都下不來。

  就算因為身份原因下來了,新任村長有事,也得差不多按他意思來辦,要想自由,那就得等他的牌位進了宗祠。

  總之一句話,一入寨門深似海,到了這裡,很多外面的規矩都已經不再适用,很多事情都不能按常理來,其中内情說的太多,就有造反的嫌疑了。

  挨着村子家的,通常是村裡有德望的老者家,而這一家,正是之前帶吳應成進來的老者。

  他叫巫浸紅,聽起來很詭異的名字,但卻是地位的象征,聽他說他主管村裡的祖先祭祀,還要一些封建迷信的事。

  他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大兒子分了家,就住在對面,小兒子前年正要結婚,一個人去白水河裡遊泳,腳抽筋淹死了,就留了一個女兒在身邊。

  平時沒事時,兩父女便打點席子,做一點手工,補貼一些家用,生活過得困苦卻還算快樂。

  吳應成進了屋子,沒有去看他的桌子椅子,而是把眼睛盯在了那塊墊桌子的闆子上。

  隻見闆子不大,長條形,中間微微拱起,光從外形來看,有一點像是古代當官用的笏闆。

  材質像是木頭做的,又像是銅做的。

  這大院子除了靠近河那一邊,三面都是竹子,光線不是那麼充足,也看不太清楚。

  吳應成想拿起來看一看,又怕巫大爺介意,便用力把大腳趾伸出來,努力感受了一下,冰冰涼涼的,感覺像是金屬。

  細細感覺之下,卻有金屬沒有的溫潤感,感覺有點像玉,但又比玉粗糙一點。

  難道是象牙?

  吳應成心中一驚。

  象牙這種東西,就像人的牙齒,若不打理,年代久了,便會由白色變成煙熏黃,看起來惡心得很。

  再加上這個年代,大多數人對于這個東西,都不是很了解,被錯當作垃圾東西,還真有可能,而玉一看就知道是寶貝,很少被當作别物拿來墊桌子腿。

  “兩位阿兄,你們喝茶,這是我們新采的山茶,好喝着呢。

  巫大爺的女兒巫靈鳳是四十四歲才有的,今年十九,雖然生得晚,卻繼承了父母的精華,長得水靈靈的,還有一種山林間的神秘感。

  她穿戴與常人相差不多,就是頭發用一根好像是簪子似的東西绾成一種前清時的發型,銀光閃閃的、做工也不差,看起來有些年頭,估計是母親留下來的嫁妝之類。

  她說着,伸出一隻白淨的手,遞了兩杯水,放在桌子上。

  隻見那杯子成色很舊,上面浸滿了茶垢,可看那杯子上的圖案和做工,不像是現代的東西。

  做工之精細就不細說了,那圖案也與普通茶杯不同,是不是花紋,而是美女,他手中的杯子和吳應春都是,美女神态也是大相徑庭。

  難道這玩意也是古董?

  吳應成拿起來,一口喝完了,拿起一看,下面四個藍色的繁體字:隆慶元年。

  “我靠,還真是!

  吳應成喝在嘴裡一口茶,差點沒有噴出來。

  “阿兄,你說什麼還真是?

  巫靈鳳看着吳應成的表情,聽着他如夢呓般的話,眨了眨一雙圓溜溜的眼睛問道。

  事情到了這個份上,吳應成也不打算繼續客套了,直接表明了來意。

  臉上盡量表現的友好,而不是表現出一副奸商模樣問道:“那個靈鳳姑娘,我想問一問,你們這杯子,還有這墊桌子的闆子買不買?

  至于她頭上那根簪子,在關系還沒有那麼熟之前,吳應成準備還是先不要提了。

  要是又生出什麼誤會,可能就要被執行寨子某種不成文的規定了。

  不過,要想表現出這種模樣,還真不是一件易事。

  按理來說,不管對方是什麼人,他吳應成都不會抱着去坑别人的想法。

  當然,生意人始終是生意人,不賺那也是不現實的。

  該讓别人賺的,他絕對不會貪,該自己賺的,他也不會少。

  可現在這一會就有三件古董出現在眼裡,他又忍不了做一回那種暴富的夢。

  畢竟,這古董不是别物,在主人眼中可能一文不值,可在行家眼裡,那可是價值連城的寶貝。

  不要說三件物品都是前朝的古董,就算有那麼一件,他吳應成跑這一趟,也算是值了。

  巫靈鳳聽了這話,顯得很不理解。

  做為祭祀,這些東西在她家裡不少,但有多久了,别說是她,連她父親都未必知道,有些是别人送的,有些是祖上傳上來的,有些是外鄉人落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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