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傅枝動手
虞城的一院,雖說整體醫療團隊不如京城的一甲一院專業,許多重大疾病沒辦法治療,但一院的院長葉之文不同,他有個在醫學領域造詣很深的親爹,再加上是從國外高等學府歸國,在醫學領域有重大科研項目,才被調來虞城的。
葉之文今年有四十八歲,小半輩子鑽研醫學,一身氣勢尊貴,眸底是藏不住的銳利幹練,“陸初婉對吧?
事情陸先生和我說過了,你把家裡的藥拿來吧。
”
他的語氣極其的淡漠,沒把陸初婉當回事,甚至不理解,什麼樣的藥,值得這樣的興師動衆。
陸初婉聽完他的話,點頭,伸手遞上給兩瓶藥。
葉之文先化驗的是第一瓶,杏眼一凝,“等着吧,别在門外吵。
”
葉之文做實驗需要安靜,他最少需要花費半個小時的時間才能準确的堅定出藥物成分。
警察和陸家一行人在門玻璃門外錄口供。
董存覺得傅枝這樣挺沒意思的,還耽誤時間,沒忍住道:“你一個高中生,但凡在局子裡蹲上幾年,出來了,在社會上就是最底層的人,隻是一個道歉,你偷東西的時候尊嚴就沒了,現在還有什麼好犟的。
”
趙警察的口供錄到一半,被打斷,擰了下眉,“你覺得這件事情陸初婉沒錯嗎?
”
董存高高在上習慣了,武斷專行,“國家的哪條刑法規定過,受害者也有錯,我侄女是好孩子,她不會和傅枝一樣,做無理取鬧的事情。
”
趙警察一派正義:“可據張嫂口供,以及傅枝本人出示的一些物件的專業認證,擺在桌子上的醫學資料,許多都是古書留下來的殘卷,價值很高,包括她種植的安神草,都是無價無市的寶貝,但這些東西都因為陸初婉小姐找藥的過程中不注意,毀于一旦。
”
頓了下,“且不說,傅枝偷沒偷草藥,就說陸小姐利益受損第一時間不撥打報警電話而是損害傅枝的大額利益,絕對可以立案,起步就是一年。
”
董存和陸老太太都怔住了,他們隻知道傅枝家裡有幽蘭,至于其他,一概不知。
董存以為是陸景清小氣,才會因為幾盆花草和老太太甩臉色。
但現在看來,好像不是那個意思。
他并不懷疑傅枝話裡的真假,甚至因為工作的關系,他也知道安神草。
要隻是一盆兩盆還好說,如果再多兩盆,市場價值不比抗癌藥物低。
董存殘存的怒意和不屑,像是爆滿的氣球,被人不輕不重的用針紮了一下,“噗呲”一聲洩了氣。
其實這件事情本身就有迹可循。
傅枝能随手就把陸老太太從鬼門關裡拉回來,可見也是有過奇遇,跟着什麼人學過不少知識的。
可她不會跟陸初婉似的讨好,董存感覺不到作為長輩的尊嚴,下意識的護着陸初婉。
此刻,董存舔了舔幹涸的唇瓣。
心裡有一道聲音不斷浮現——
今天這件事情敲定結果後,他和傅枝兩個,是真的沒有轉圜的餘地了。
“那隻是不小心失手,況且再貴的東西也不過就是拿金錢衡量而已,”陸初婉摸了摸她的脖子,又指了下她骨折的胳膊,“傅枝找人殺我,趙警察,你是教育我的家人和我向殺人犯還要講究道義嗎?
”
趙警察看向傅枝。
傅枝雙手插在兜裡,望着一臉憤懑的陸初婉,那人的眼睛裡是極緻的恨意,甚至走到了她身前站立。
如果不是還有點殘存的涵養,可能會擡手和傅枝拼命。
從頭到尾,傅枝動都沒動一下。
慵懶散漫的站在扶手側,良久,笑了下,“有證據嗎?
”
“我親耳聽見的,他管你叫妹妹!
”陸初婉嗓音冰冷。
“所以,有錄音嗎?
有監控視頻拍到他和我一樣嗎?
而且就算長相一樣,能證明什麼嗎?
”
陸初婉臉色一變。
董存搞醫學研究,不會找市中心的區域,都是野外的郊區才足夠安全。
小巷子很偏,哪有什麼監控。
傅枝臉上沒有什麼表情,倚靠在扶手上。
窗外的風摻雜着空調裡的涼氣,蕩着她鬓角的碎發。
冷不防,她從背包裡掏出一根鑲滿了鑽石的碳素筆和幾張照片——
照片上打印的是國家認證醫學書籍和安神草的專業文書。
她在照片背面認認真真的寫字。
光下,清寒的眉眼又冷又燥。
所有人就這麼莫名的看着她,不知道她在做什麼。
鴉雀無聲。
幾十秒寫完各類藥草和醫書的标價,傅枝冷白纖細的指尖夾着照片,直起了身子。
陸初婉就站在她面前,甚至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
傅枝手裡的照片,一張一張,被分開,用不輕不重的力道,甩在了陸初婉的臉上。
整整十張照片,厚度正常,打在人臉上,不疼,卻很是一件很失尊嚴的事情。
“嘩啦啦——”的聲響。
照片從陸初婉的臉上掉到肩膀上,然後飄落在地。
陸初婉懵了,傅枝的動作又不算慢,她回神,向後退步的時候,照片已經砸完了。
兩個人身邊就是警察,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傅枝敢當着長輩的面,做出這樣的事情!
陸老太太張了張嘴,慫的哦,話都不敢說,隻在心裡暗暗計較,反社會人格,必須送走!
照片的棱角鋒利,大多從陸初婉的嘴角劃過去,清晰可見細小的劃痕。
陸初婉摸了摸嘴角,後知後覺的“嘶——”了一聲,紅着眼。
她有些不敢相信的,緩緩的低頭,看了眼腳下的照片,這才确定,傅枝剛剛做了什麼。
打人不打臉,她陸初婉,受了這麼大的委屈不算,還被用照片砸了。
臉被傅枝拽到了面前打!
這比她今天沖到傅枝家裡,把傅枝的花草砸在地上,還要惡劣!
偏偏陸予墨還一臉緊張的護在傅枝身側。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