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重生真的很煩》第212章 誰砸的店
第212章 誰砸的店
說好的第二天來電子廠轉轉,但胖子卻沒有來,因為他們道王街的‘踏步’專門店被人給砸了。
林寶悅當時還沒去電子廠,接到消息忙趕了過去。
“這到底怎麽一回事?
”
林寶悅到的時候看到警察都在店裡了,外面的大門和玻璃窗被砸的稀巴爛,裡面的衣服扔的到處都是,收銀台的電腦和主機也成了一堆廢品, 門口和店裡的攝像頭皆被砸爛。
總之,無論是店門口還是店裡的,能砸的全都給砸了。
“因為昨晚我把錢包落在了店裡,所以早上六點趕過來想拿了錢包去買菜,哪知道一過來就看到我們的店成了這樣。
”
店主是早上發現門店被砸的,之後就趕緊通知胖子, 然後報警。
胖子過來後通知的林寶悅。
所以,門店被砸應該在半夜。
不過, 在被砸之前,店門口的攝像頭肯定會錄下來人的,如果他認為店裡的電腦被砸爛就看不了攝像,那他就大錯特錯了。
因為這裡的攝像頭不僅能在本店的電腦上看,還能在工廠的電腦上看到。
這都多虧了之前任家對林寶悅的肆意報復,雖然知道她給服裝廠做設計的人不多,但以防萬一,林寶悅還是讓胖子找洛言他們廠裝了最新款的攝像頭。
胖子當時還不以為然,認為任家不會有這麽大膽子。
但是現在當然也不一定是任家,畢竟當時因為把林寶悅害進醫院,林照軍回來後和謀劃多年的林紀文以及歐陽晴,將任家可以說是一擼到底, 就剩幾個無能的小輩在外蹦躂。
後來任曉萱又因為陳塞被學校開除, 前段時間聽說出國了。
明面上工廠和門店都是胖子的, 可以說任家沒人敢得罪他。
那麽砸店的到底會是誰?
胖子帶警察去了服裝廠, 因為好奇, 林寶悅也跟著一起過去了。
在胖子的辦公室,調出了昨晚攝像頭拍到的影像--
三個戴著帽子的男人先是從對面馬路過來,到店門口擡頭看了眼攝像頭, 可惜,三人臉上都戴著嚴實的口罩,顯然是有備而來。
接著中間那人從拎著的袋子裡摸出一把鐵錘,然後對著攝像頭砸來,屏幕變成一片雪花,什麽也沒了。
胖子再找出店裡的攝像,可以看到他們揮舞著鐵錘從門口一路打砸到櫃台,凡是經過的地方必然砸幾下,直到把收銀台砸個稀巴爛,再把店裡的攝像頭砸掉,屏幕再次變成一片雪花。
“胖哥,再打開下門口的那一段。
”
因為三人都戴著口罩,看不出來是誰,胖子本來氣的想要捶桌子,聽到林寶悅的話趕緊又把第一個影像給打開。
鏡頭回到三人站在對面馬路的那一刻,尤其是,他們站的位置正好是‘健寧’大門口,而‘健寧’的玻璃大門還半敞著,就好像他們剛剛從裡面出來一樣。
“是‘健寧’的人乾的?
”
胖子指著畫面對警察道, “這算不算是證據?
剛才咱們在那兒處理事情時,他們店的店主可還到我們門口看熱鬧呢。
”
其中一名警察沉思道,“現在還不好下結論,你先把這個拷給我。
”
知道他們的辦案流程,胖子沒二話將兩段攝像全拷了,又客氣的將警察給送走,之後回到辦公室臉立刻就拉了下來。
江湖的事江湖解決,他楊益峰從來都不不是個被動的人,也不會把全部希望都壓在別人身上。
“任清蘭的合夥人是她的相好,叫柯志榮,聽說之前任清蘭離婚就是因為他。
這家夥也是個癡情的,三叔和五叔把任清蘭弄進去後,他為任清蘭奔波花了不少錢,雖然最後都打了水漂,不過情深意重的名聲倒是打的挺響亮。
”
說著胖子眯了眯眼,“以前以為這家夥就是個靠女人的軟蛋,畢竟在搭上任清蘭之前,他特麽就是個窮光蛋。
沒想到倒是有幾分‘血性’,竟然敢砸老子的店。
”
不過林寶悅總覺得這事怪怪的,她對胖子道,“要真是柯志榮找人乾的,你說他這麽做圖什麽?
任清蘭進去了,沒人給他當靠山,你又兇名在外,都這麽大歲數了,不應該這麽衝動吧?
”
胖子抓住她話中的關鍵句問道,“誰跟你說你胖哥兇名在外的?
”
林寶悅理所當然道,“不是眾所周知的嗎?
還用別人說?
”
今年三月份給他們廠供應布料的供應商,其中一批的布料有三分之一是以次充好的殘次品,胖子發現後去質問布料供應商,誰知他們不承認,硬說殘次品是胖子故意找來陷害他們的。
胖子二話不說帶一大幫人殺到他們廠,將負責他們訂單的幾個關鍵對接人強行分開審問,不到半小時就逼問出了副廠長中飽私囊的事實。
最後他們不僅賠償了三倍的布料訂單,之後一年的訂單價格都要比之前低一成。
嗯,胖哥雖然兇,但絕對是帶著智商的兇。
雖然是事實,但胖子還是叮囑林寶悅,“你胖哥可還沒娶媳婦呢,這話以後少說啊。
”
林寶悅很無語,我少說就能改變你名聲了?
“先說柯志榮的事,別扯開話題。
”
“是不是他砸的又怎麽樣?
我動他你還不高興?
”
林寶悅一激靈,對哦,他是任清蘭的相好,管是不是他乾的,先把他乾倒再說。
總之他倒了,任清蘭不舒服,那他們也就舒服了。
好,很好!
而背後栽贓給他的人,要麽是跟任清蘭有仇,要麽是跟柯志榮有仇。
不過以胖子的性格,敢把他當刀使的人,最後他也一定會將他揪出來並且不會輕饒的。
當天下午就聽說柯志榮被警察帶走詢問,原本證據不足,叫他過去也隻是例行詢問而已。
可誰知柯志榮進警察局不到半小時,道王街‘健寧’門店的店主就過去自首了。
她說三人是她從酒吧找來的混混,是柯志榮讓她找機會給對面‘踏步’一個教訓的,還說自從‘踏步’開張,他們店的生意就每況愈下,任清蘭和柯志榮對‘踏步’懷恨在心,早想著要對它下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