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三天時間
「你不懂是正常的,你爹是木匠,他應該懂。」沈大娘笑道:「這樣說吧,這一套傢具如果拿去賣也能賣上一兩千塊。」
啥?
自己佔了這麼大一個便宜?
瞬間就覺得有點擔心,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吃了會不會撐死。她佔了人家原房主的便宜是不是不太好,要不要再補點錢給人家?
好糾結啊!
「黃花梨在材質上有很強的硬度容易雕刻和加工;顏色多不深不淺外觀非常的漂亮;不易乾燥耐摩擦。大戶人家做傢具大多會選黃花梨、紫檀、紅木、白枝,這套坐椅你看雕花多工整,肯定大戶人家出來的……」
好傢夥,一張凳子都這麼多學問。
那啥,還是要有眼力才行。
「老娘,您說出自大戶人家那這套傢具也不應該出現在這兒呀?」
「呵呵,你忘記了,我們沈家連房子都沒保住更不要說傢具了。」
也是噢,解放初期打土豪分田產,聽爹說就有不少人家分了地主家的傢具,甚至那些精細的碗和盤子都分了的。
畢竟,窮苦老百姓家的都是黑漆漆的粗碗,稀罕得都不敢用來盛飯菜。
再加上五十年代後期的各種亂,能保住一條命就是幸運了。
「可惜的是他們不知道保養。」沈大娘嘆息一聲:「回頭我來好好打理打理。」
「老娘,會不會太累?」
「不會,你放心,我不會累著自己的。」
「那就行,您的身體為重。」
讓杜紅英和沈大娘驚訝的是,房間裡還有原房主不要的一張雕花架子橋,經過沈大娘的鑒定又是黃花梨的。
「應該是一套的傢具,可惜了可惜了……」
杜紅英……明珠蒙塵啊,也幸好是落在了自己手裡。
要依著原房主的想法,直接劈了當柴燒都有可能。
所以,東西貴重與否還是要看跟著誰。
沈大娘對這個院子滿意得很。
「紅英,我一個人住這麼寬不太好,你要不租出去兩間?」
「老娘,不租了,您老喜歡清靜,一個人住就行,我讓小菊有空就來陪你。」
「不用不用,我有事會找她們。」
杜紅英早看出來了,老太太是一個很有情趣的人。
烹飪美食、練字、插花、點茶……
以前為了生存,老太太連下田栽秧子都是幹過的。
現在,老太太應該可以享受自己的生活了。
小院打理出來後,沈大娘就搬了過來。
「紅英,你們年輕人有你們年輕人的事兒,你去忙你的。」沈大娘道:「我在這兒,這兒也是你的家,孩子們想過來就過來,我給他們做糕點。」
沈大娘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趙家孩子們想吃糕點,趙老太會說去外面買,趙家二嬸會說吃多了甜食能牙不好……
反正在趙家各種不自在。
總算有了一個自己的落腳點。
看沈大娘高興,杜紅英心裡也放心不少。
當然,她還想問問沈家老宅的事兒。
再次找到趙老爺子。
「爺爺,您在忙嗎?」
「噢,紅英啊,不忙,來來來,坐,爺爺正要找你呢,你說那個沈家老宅的事兒,我託人打聽到了。這個宅子在七七年就已經有了政策返回原主,但是因為沈家無後,所以是街道辦接收了。」
「那我老娘能要得回來嗎?」
「應該能。」
「爺爺,幫我問問怎麼個流程法。」
趙老爺子表示盡量去問。
沈家人祖上就是靠本事吃飯的,也不存在剝削壓榨更沒幹壞事兒,相反在抗日戰爭時期還出過英烈。
因為五十年代的各種原因變成了別人家的。
老人回去看了一眼祖宅就病了,心裡的難受可想而知。
杜紅英發誓要替老人拿到房子。
「行,這事兒我幫你處理。」
「謝謝爺爺。」
有趙家出面幫忙,想必有一個好結果。
結果讓杜紅英沒料到的是也有趙老爺子搞不定的事兒。
政策有,房子確實是沈家後人的。
問題是現在住在裡面的人家沒地兒搬。
街道辦也協調不下來。
「不可能,我們五幾年就搬進來了,住了二三十年了讓我們搬出去,你們嘴皮上下一動就是一句話的是,你讓我們這些老的少的搬哪兒去?」
「就是,憑什麼讓我們搬,別人家的?簡直是笑話,別人家的房子怎麼可能讓我們住?」
「對嘛,當年就分給我們住這兒,我不管,分哪兒我住哪兒。」
街道辦的同志又氣又急又解釋不清楚。
他們也沒搞明白呢,從他們一來這兒上班就知道這個院子裡住著七八戶人家,結果突然有一天通知他們讓搓出院子歸還沈家的後代。
「這房子是沈家的,早在七八年就有政策下來歸還沈家人了,隻因為各種原因沈家後人沒有回來,現在人家回來了,物歸原主是應該的。」
「放庇,沈家是地主,當年地主的房子都分了的,什麼時候要歸還了,別欺負我們不懂。」
「就是,我不管,以前是政府叫我們住的,現在讓搬也不是不行,給我找住的地方。」
……
杜紅英站在旁邊看著這一群人撒潑。
「這些人沒有沒有工作單位嗎?」
杜紅英小聲的問站在身邊的街道辦潘主任。
「一般都有的。」
「那他們單位上應該分了房吧。」
為什麼這年頭人人都稀罕鐵飯碗,那是因為吃公家飯住公家房管公家要錢。
「這……」
「潘主任,有些東西不能因為他們嗓門大能吵就能贏吧,如果說沈家後人沒找回來也就算了,找回來了自己的房子還要不回來,住在這裡的七八戶人家算什麼?」
潘主任一愣。
「潘主任,這樣吧,給他們三天時間搬家清理,如果三天後不搬,我會將這個事兒交給派出所的同志來解決,據我了解,非法侵佔他人財產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還真是一個好東西!」
「同志,別鬧得這麼深層,這隻是人民內部矛盾犯不上報案,再說了,這事兒你得給你們街道預留解決的時間。」
真報案,他這個街道辦的精神文明獎就得泡湯。
「潘主任,你也要理解一下我們拿回房子的迫切心情,三天時間我覺得足夠了。」
七七年就應該物歸原主的房子讓你們住到了八零年,兩三年的時間還不夠搬?
這工作沒做好與她無關,反正,她就隻是要房子!
」這是哪兒來的小祖宗!「潘主任看杜紅英不同意心裡急得冒煙,可是,返回沈家祖宅的命令是上面下達的,他也不敢怠慢。
這街道辦主任,就不是他能承受的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