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他的老婆他的寶寶(6)
卓亮看著妹妹那緊張的樣子也覺得傅執太過了,卻沒說話。
淩越尷尬的捏著杯子不說話,隻覺得自己像是個尷尬的擺設。
吃完飯後傅執讓所有人離開,卻帶著卓幸去逛商場,說:“我還沒給你買過禮物吧?
當了我妻子這麽久,今天表示表示!
”
然後拉著她走在商場最昂貴的專櫃。
卓幸不知道要笑還是要哭,超級激動:“傅總,其實你真的太客氣了,現在不是講究男女平等嘛,您……”
“那就互送!
”
他突然停住步子:“現在你穿不了這些!
”
然後又拉著她往別處走。
她忍不住笑,他怎麽還像個稚氣的孩子。
“傅執,你沒事吧?
”逛到孕嬰專櫃的時候她實在看不下去他非要買點什麽的樣子。
他看著她:“你上次刷我給你那張卡是在這裡?
”
她擡頭,然後點頭,有點尷尬:“我隻是覺得寶寶會希望他們爸媽都為他們付出。
”
“不是這個意思!
”他淡淡的一句,然後拉著她繼續往前走。
他當然不在乎錢,不過走到一個取款機的時候他又突然停下:“把你的銀行卡給我一張。
”
卓幸嚇的看著他,突然小家子氣的防著他。
但是還是乖乖的把卡給他,一分鍾以後她看到他站在取款機前面應付自如,她心想他不知道密碼在乾嗎?
他看到裡面微不足道的幾千塊,然後把卡取出來還給她,卻是確定了一件事。
買珠寶的地方他卻是挑了一對手表,皮質的:“算是送你的生日禮物!
”
“兩塊?
”她受寵若驚,卻看著盒子裡兩塊手表。
旁邊就是吃飯的地方,他們坐在彼此對面,他拉著她的手腕把手表給她戴上,鏈子是粉色的皮子,戴上去很顯年輕。
也跟她的膚色很對稱。
他的是黑色,不過是情侶款。
卓幸吃驚的看著他又給自己戴上,然後兩條粗細不一樣的,剛柔並在一起。
卓幸的心一蕩,不自禁的擡眸看著他:“傅執,卓亮是不是又對你說什麽?
”
她覺得傅執肯定不是怕卓亮,但是有可能會被影響。
“讓我不要跟你玩感情遊戲,說你玩不起。
”他坐在她對面,靠在椅子裡,聲音嚴肅,跟他的模樣一樣的冷漠的視線。
卓幸的心一緊,她今天中午就覺得卓亮有問題,還沒來得及去問。
早就說過讓他不要管她的事情,可是他好像就是聽不進去。
“不管他說什麽都不要在意,他不過是心裡覺得對我愧疚,所以想讓你對我好一點,其實你完全不用……”
“卓幸,我們現在生活在一起了。
”
他打斷她的話,突然說了那一句。
卓幸愣在那裡,他卻微微沉吟:“就這樣吧!
”
他看著她,無比冷漠,無比認真。
卓幸聽不到自己的心跳,不懂,卻也沒有再問。
像是一場笑話,他因為她哥哥的威逼不得已的屈服要跟她過日子試試?
卓幸下午回到家就給卓亮打電話:“你不要再管我的事情,更不要為了我去找傅執談,卓亮,你肯定不希望我的生活太複雜?
”
卓亮不說話,掛了電話的時候臉色陰霾。
卓幸卻緩緩地走到落地窗前,雙手輕輕地撫著那乾淨結實的玻幕,額頭抵住那冰冷的。
那一刻,突然覺得心裡濕濕的,很難受。
傅執送下她就回了公司,開完會的時候淩越進他的辦公室:“今晚的應酬……”
“取消!
”
每天都是應酬別人,他也會累。
然後晚上早早的回到家,還是頭疼欲裂。
他的感冒似乎要持續幾天,晚上吃完飯兩個人各自忙自己的,她看她的孕嬰書,他看他的報紙。
一個躺在床上一個躺在沙發裡。
那天她的生日,他從法國訂的玫瑰空運過來,她的心裡不是不感動,卻因為那份感動而更加難過。
李陽在她家門口呆著,手裡也捧著從花店買來的玫瑰:“生日快樂!
”
她低頭笑著,看著懷裡的玫瑰,卻不知道為何想要落寞:“謝謝!
”
“一起去吃飯?
”李陽鼓起勇氣,等到現在沒看到她老公的車子回來,才給她打電話。
她笑了聲,卻拒絕:“不了!
”
家裡的玫瑰太多,她已經照顧不過來。
李陽的心一蕩,自然是失望,看著她悲傷的樣子:“你們會離婚吧?
”
卓幸吃驚的看著他:“什麽?
”
傅執的車子停在那裡,看著他老婆跟那個男人站的很近,隻是輕輕地打開車窗想要透透氣。
“你們會離婚吧?
他不愛你,你也不會讓自己陷入這種複雜的婚姻裡對不對?
”
卓幸隻是吃驚的看著他,李陽的乾脆直接讓她有些承受不了。
可是捫心自問,她竟然無法回答他。
那種難過,那麽壓抑,那種不能釋懷……
他的車子緩緩地開過去:“上車!
”
兩個人都吃驚的轉頭,看到他冷冷的坐在裡面,車窗關上的那一刻他已經傾身給她把車門打開。
她抱著玫瑰上了傅執的車。
此刻,她是他孩子的母親。
所以說他們的關系顯然要近一些。
李陽看著那輛豪車離開的地方,久久的無法移動,心裡卻很堅定:“我等你!
”
海悅的西式餐廳,他早就訂好的,最好的位置,最好的燭光晚餐。
像是許多童話故事裡,餐廳被他包了,除了工作人員就剩下他們倆。
有小提琴手在旁邊拉著好聽的曲子,他不問她剛剛跟李陽在做什麽。
今晚他隻是給她過生日。
說來也奇怪,那些本來要給她過生日的時候這一天除了快寄給她禮物都沒出現。
於是她孤獨的在家呆了一天,守著那些被空運來的昂貴的玫瑰。
而他在晚上出現,把她帶到這裡。
“跳舞吧!
”
吃完飯他突然提議,走到她跟前對她伸手,紳士的讓她無法拒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