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
全能千金隱婚腹黑大佬》第137章 比姑姑還不靠譜的男人出現了!
第137章 比姑姑還不靠譜的男人出現了!
第二天,天亮了。
蘇颯起身,看著睡在一邊的男人。
蘇颯必須承認,江先生雖然很自戀,但確實有自戀的資本。
他真的長了一張無可挑剔的臉。
所以早上醒來,就能看到這麽一張驚豔的臉,還真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情。
蘇颯有早起的習慣, 她剛要起身,就被男人給一把按了回去。
“再陪我躺會兒好不好?
”
“不好,因為我怕。
”
“颯姐也有怕的事?
”
“當然,因為早上的男人太危險。
”
蘇颯瞟了一眼,看著男人的蓄勢待發,還是義無反顧地走開了。
走晚了, 她怕把持不住的不是隻有江肆。
還有她自己。
大家都是飲食男女, 都會沉迷於滾滾紅塵。
……
蘇颯每天早上都會去小包子的書房轉一圈。
小包子每天的學習任務還是很重的。
除了繪畫, 還有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
都有不同的家庭教師來教。
現在倪歆不來江家了,蘇颯都是秘密教晴朗學畫畫。
所以江老夫人眼見著無法請到那位“鄭小姐”,就特意從央美請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專門教晴朗。
對此蘇颯也是認可的。
雖然這個老教授的教學有些過於教條,無法充分發揮小包子的靈性天賦。
但他的優點在於根基深厚。
這對少年學畫同樣是重要的。
因為再強的天賦,也需要根基的紮實。
否則就是水中浮萍。
今天是國文課,老師還沒來,蘇颯剛剛走到書房門外,就聽到裡面有一個嬉皮笑臉的聲音。
“朗哥, 幫幫小弟吧!
”
“小弟能不能獲獎, 都看朗哥你的指點了。
”
“我對這構圖的技巧還是差了點。
”
“哎呀,寫什麽古文啊?
朗哥, 你看看我這個最新款的相機, 我幫你寫古文, 我小時候還是學習標兵,語文課代表呢。
”
“床前明月光,李白睡的香。
”
“窮則獨善其身, 富則妻妾成群。
”
“書到用時方恨少, 錢到月底不夠花。
”
“簾卷西風, 人比黃瓜瘦。
”
“少小離家老大回, 安能辨我是雌雄。
”
“美人卷珠簾,網友見光死。
”
“太陽天空照,我要炸學校。
”
……
蘇颯在外面聽懵逼了。
這是什麽情況?
誰在裡面誤人子弟!
這都教得什麽亂七八糟的!
就這水平還有臉說是學習標兵?
學的什麽?
《母豬的產後護理》麽。
蘇颯推門而入,就看到一個20出頭的青年,正在圍著小包子轉圈的。
他是一個長得很好看的男人。
但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都絕對不會想到英俊、帥氣這樣的詞語。
能想到的隻有逗比。
因為他長得很喜感。
眼睛很大,兩個大酒窩。
所以說話總是帶著笑。
頭髮是自來卷。
穿著一件滿是兜的綠色馬甲,脖子上掛了一個大號的,帶著長鏡頭的單反相機。
小包子根本就懶得搭理他,還在一筆一劃的寫古文呢。
逗比男子見小包子如此高冷,急得抓耳撓腮。
“朗哥,幫幫小弟吧,別寫了……你寫的不對,清水出芙蓉的下一句是亂世出英雄。
”
“西塞山前白鷺飛?
哎呀,這句詩有些難度,我想一想啊,古詩講究對仗和押韻。
西對東, 山對河, 動物對動物!
有了!
下一句是東村河邊烏龜爬!
哈哈, 我真有才華, 不去寫書真是文化界的損失。
”
“天若有情天亦老下一句怎麽會是人間正道是滄桑?
明明是人若有情死的早。
這是提醒男人不要戀愛的。
晴朗啊,你和我一樣帥,但要記住提放女人,女人都是老虎,隻有傻子才戀愛。
男人自由自在的不香麽?
”
“想當年,金戈鐵馬,下一句看今朝,死纏爛打。
沒錯了,女人就是這麽麻煩的,死纏爛打。
特別是那些當媽的,在逼你相親的時候更恐怖!
哎呀,想想就不寒而栗。
”
“《望廬山瀑布》?
這首詩我會。
日照茅房生紫煙,近看有人往裡鑽,飛流直下三千尺,一摸身上沒有紙。
”
“哎呀,我真有才華!
越來越佩服自己了!
其實我小時候也是一個詩人呢,我最得意的一首詩當年刻在了課桌上,被同學們競相背誦呢。
”
“我給你朗誦一下啊,本市自古無流氓,正人君子排成行,偶爾幾起非禮案,作案都是女流氓!
”
“哈哈哈哈!
是不是好詩?
當初我退出文壇,很多人都是反對的。
”
“朗哥啊,你怎麽不笑啊?
怎麽像是看白癡一樣看著我?
”
蘇颯實在是忍不住了。
“李雲歌,我隻知道你尿床尿到了八歲,坐哪哪濕!
”
逗比男子這才發現了蘇颯的存在。
他一愣:“我尿床的事情你怎麽知道?
”
沒錯了,這果然就是姑姑的寶貝兒子,江肆的親表弟,著名逗比李雲歌!
也就這樣奇葩的姑姑才能生出這麽一個不著調的兒子!
……
李雲歌,是江鳳榮與李牧羊的獨子。
可以說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
但他和很多富家子弟不一樣。
他毫無架子,平易近人,到哪都一團和氣。
就是和胡同口修自行車的老頭都能稱兄道弟。
因為他想學修自行車。
李雲歌的愛好很廣泛。
不過在外人看來,都是不務正業。
但他最喜歡的還是攝影。
他不去家裡的公司,不去家裡的酒店,也不去他擔任最大股東的娛樂公司上班。
天天搗鼓照相機。
可能有人誤會了,以為李雲歌像是很多富家公子一樣,打著攝影的名義泡妞獵豔。
李雲歌不是。
他從不拍女人。
甚至幾乎都不拍人。
他就喜歡拍風景和動物。
比如蘇颯就聽姑姑說過這麽一件事。
有一年,李雲歌跑到了非洲,想拍獅群。
他藏在了一棵大樹上,搭建了一個樹屋,在上面足足待了17天,終於拍到了心儀的照片,可以投稿到《國家地理雜志》。
但當已經如同野人一樣的李雲歌要回來的時候。
卻遭到了一隻母猩猩的死纏爛打。
那隻母猩猩看上李雲歌了!
它要把李雲歌留在非洲,和它成親。
(本章完)